61 试论“饰书”
提要:
主张承认新风格书体“饰书”,开拓书法艺术的一个新领域。
•饰书是毛笔书写的美术字;
•把毛笔书写的美术字称作“饰书”的四个理由;
•把毛笔书写的美术字冠以“饰书”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饰书”应视作书法艺术的三个主要理由;
•“饰书”不是篆隶楷行草书体之后的“第六体”。
中国实行市场经济之后,出现了“十亿人民九亿商”的蓬勃景象。由“商”带来的广告业空前繁荣。全国城乡上下,各种招牌幌子匾额如“千树万梨花开”,各种艺术化的汉字——“美术字”异彩纷呈,涌现出了大量的“书写人才”。
然而,由于书法文化固有的惯性,不加区分地把“美术字”排斥在了传统的“书法艺术”之外,更没有把用毛笔书写“美术字”的人才纳入“书法人”行列。
面对“铺天盖地”的“美术字”,书坛不应采取视而不见的漠然置之态度,而应以海纳百川的博大胸怀,吸收“美术字”中符合书法要素的成分,作为“饰书”予以接纳,以体现书法艺术“笔墨当随时代”的精神。如果这样做了,相信传统的书法艺术将会进入一个“万紫千红满园春”的新时代。
笔者就“饰书”问题试论如下,请方家赐教。
一、何谓“饰书”
笔者认为,用传统的毛笔书写的宋体、新魏体、黑体、变形楷体等“美术字”,可以称之曰“饰书”。简而言之,饰书是毛笔书写的美术字。
二、把毛笔书写的美术字冠名为“饰书”的理由
(一)回归文字产生时的“美饰”意识
汉字是在先民的美饰意识和实用意识作用下产生的。
汉字能够形成如此内涵神秘丰富外型科学奇妙的形状,几千年延续下来,美饰意识起到了重要作用。考古发现的上古陶器以织纹作为美饰,不少甲骨片刻文凹线内涂有朱砂或墨,青铜器刻文凹线内以金错嵌等实例说明,先民的美饰意识是很强的。先民把“文”这个内含“美善”“花纹”与“武”相对的字,冠在“字”之前,定名为“文字”的做法也说明,“文字”有“文饰”——美饰的作用,有美饰的含义。
近现代产生的美术字也是在美饰意识作用下产生的,冠名为“饰书”不仅是对文字具有美饰作用的肯定,体现了对先民美饰意识的继承和发展,也体现了书法艺术源远流长的特性。
(二)突出美术字的“装饰”特色
美术字最鲜明的特色是“实用+美观”结合得十分紧密的“装饰性”。
在“装饰性”意识作用下:
用笔——多是用圆锥形毛笔之外的排笔、扁笔“刷”出的相对规范协调的点画;
结体——适应字型本身和使用者渴求美观的需要不断创出新的形体;
墨法——多采用黑墨汁以外的各种颜料、油漆等,造成大反差的视觉效果;
载体——多在宣纸以外的墙壁、板材、布料、彩纸、招牌上书写,多是悬空置放;
用途——多是在需要吸引人眼球注意的物质和精神产品生产、流通、销售(宣传、广告、布告、媒体、展出、牌铭、装潢、工艺、影视等)领域。
总之,美术字是适应物质和精神产品的“装饰”需要产生的,也是随着物质和精神产品“装饰”的需要迅猛发展的。把美术字冠以“饰书”,体现了这种书体为物质和精神产品做“嫁衣裳”的本质特色、艺术魅力、审美价值。
(三)继承美术字“美术”的含义
美术字,也称美术体,艺术字。是延伸、增添、升华传统汉字书法艺术与审美效果的一种“美饰”字体。如果将其纳入书法艺术范畴后,仍称之为美术体,或简称“美体”,一是“美”字内涵丰富宽泛,凡造型艺术都具有美学情味和美的价值,“专指性”不够明确;二是不易把非毛笔书写的——使用直尺刀具等辅助工具打格勾勒书写的带有工艺标准化形式和风格的美术字,清楚地区别开来。
将毛笔(秃笔、排笔、扁刷,下同)书写的美术字,纳入书法艺术系统后,冠名为简明的有“华美”含义的“饰书”,是对美术字“美术”含义的继承。同时,也同原来意义上的美术字划清了“界限”。也就是说,原来意义上的美术字,用毛笔书写的一部分,归入书法,称之为“饰书”,另一部分——非毛笔书写的汉字仍是美术字或曰美术体。
(四)借鉴其他书体的命名方法
第一个或第一批美术字是谁创造的,难以查考确认。且自从美术字诞生以来,尤其是近年来发展变化很快很大,首创者甚多,故而不好以创造者的姓氏命名。
考虑到美术字基本属于“榜书”范畴,但榜书又有其自身的特定含义,起码是指书写传统的五大书体,把美术字作为榜书的一个流派——也称作榜书,似乎不能反映可以纳入书法范畴的美术字的本质和现状。借鉴“榜书”“殳书”“简书”的命名,参考金农把自己所书的带有美术字特点的字称之为“漆书”的做法,把毛笔书写的美术字,称作“饰书”——突出装饰性特点,(亦有“美术”的含义),作为一种新风格新流派立于书坛,似乎更合适一些。
三、把毛笔书写的美术字冠名为“饰书”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先回顾一下书体是如何冠名的。
中国文字何时产生,随着考古发现,时间不断地向前推进。但字体(篆、隶、楷、行、草)的发展在隋唐繁荣后已经终结,却是一个通行说法。
这就是说,作为字体,已不可能再有新“体”出现了。主要原因是创造字体的毛笔在创造了草体字后,运动方式已经达到了极限。
字体发展终结前,书家不断地为创造新字体(当然也是新书体)而努力,字体发展终结后,书家在同一字体中通过笔法、墨法、结体、布局的变化,创造出了各种不同风格的作品,形成了各种不同意境追求的流派。“书体”向着百花齐放的多样化方向发展,其趋势一直延伸到今天。
概括起来说,字体发展终结前,字体书体是同步并行发展的。说汉字有篆、隶、草、行、楷五大字体,也可以说汉字篆、隶、草、行、楷五大书体。字体发展终结后,就只有书体内部不同风格的发展了。
在字体和书体同步发展和纯书体的发展过程中,字体与书体的命名,相当复杂,也可以说是相当混乱。前人曾经有36体、56体、100体之说。有字体书体命名一致的(篆、隶、草、行、楷),也有不一致的。每一字体内还有不同的类型,例如篆字中,有大篆、小篆,因载体不同,还有金文(钟鼎文)、石文之称。伴随篆字的篆书,则也有多种叫法。其他的隶、草、行、楷 ,作为字体,也有多种叫法,作为书体,称呼也是五花八门。例如草书,根据潦草程度,就有行草、草书、狂草几种叫法。
在书体之名先是和字体并行、后又单独发展的情况下,“书体”的命名大体有以下九种:
•以创造字体者的名字命名。如籀书(篆)。
•以创造字体者的职业命名。如隶书。
•以创造风格者的姓氏命名。如颜、柳、欧、赵体等(这种冠名较多)。
•以产生的地域朝代命名。如魏书(魏碑)、北碑、南帖等。
•以书体的“体貌形态”命名。如楷书、行书、草书、鸟篆、瘦金书等。
•以书体的“规模大小”和特性命名。如榜书、小楷、漆书等。
•以书体的适用范围命名。如署书、馆阁体、广告体等。
•以书体的制作方法命名。如印刷体,铅字体,电子体,篆刻体等。
•以载体的材质命名。如骨书、简书、帛书、殳书、碑书、瓦当书、摩崖书等。
概括起来说,字体有五大,其中也有不同类型。书体也有五大,但因人因时而异,所创造的不同风格的书体不下百种,而且还在不停地继续创造着——这也正是书法艺术的博大精深之处,也正是吸引许多文化人乐此不疲毕生锲而不舍的巨大魅力所在。
考察美术字的产生背景、使用工具、书写方法、适用范围、实用效果、美观程度,笔者感到,它属于五大书体内的一种艺术风格或曰一种艺术流派——正书的衍生体和变型体,是和颜、柳、欧、赵等体同样性质的书体,故不能和五大字体或五大书体并列。
四、用毛笔书写的美术字——“饰书”是不是书法艺术
“饰书”应该看作是书法艺术。其理由是:
(一) 符合书法定义的内涵
《辞海》(1999年版)对“书法”词条的解释是:中国传统艺术之一。指用中国式的圆锥形毛笔书写汉字(篆、隶、正、行、草)的法则。
从权威工具书所下的书法“定义”中,可以读出:毛笔、书写、汉字、法则、艺术、中国等书学理论的重要概念,其中的毛笔、汉字是核心的“关键词”。
毛笔书写的美术字(造型艺术字:变形楷体、新魏体、宋体、黑体、变形黑体等,下同),所用书写工具是毛笔,所写的也是汉字——有所变化(创新、发展)了的汉字,归入书法艺术领域应该是可以的。
《辞海》的书法定义里,讲的是“中国式的圆锥形毛笔书写汉字”,而美术字一般是用排笔或改造过的(例如剪掉、烧掉毛笔尖锋)毛笔书写的,但这并不影响把美术字归入书法。因为在中国毛笔的发展史上,曾经有使用过“排笔”的阶段,有专家考证,大篆之末小篆之始的石鼓文就是用短毫扁笔书写后刻在鼓形石头上的。以写篆书闻名于世的李阳冰,写字前总是把笔头烧秃,故得了一个“笔虎”的外号。
先贤们用非圆锥形毛笔书写的作品,被称作经典,今人用排笔书写的美术字,被称作书法,应该是可以的。(注:毛笔发展史上圆形、扁形毛笔并存的情况,笔者在已发文章《扁形毛笔——原始刻刀变种》中有专门阐述,这里打住)
书法,还有一个简单定义:书法是通过汉字书写来表达情感意象的艺术。毛笔书写美术字也符合这一定义的内涵。谁能说用毛笔书写美术字,不是表达情感意象呢?
(二)符合书坛的传统做法
笔者认为,今人所看到的篆书(金文、石文),是先贤在甲骨文基础上创造的“美术字”。
这个观点在拙著《书道犹兵——中国书法艺术新探》(解放军出版社1999年1月出版)第三节“金文石文——炫耀战功产物”中曾作过这样阐述:“由于刻铸铭文,需要经过书写、刻模、浇铸、清砂等四道工艺过程,后三道工艺,对笔画难免有增削。清砂、打磨以后之文,已不完全是书写时的模样。因此,笔者认为,金文可视为古代的‘美术字’。历代不少论者,往往忽视了金文的成文过程,把‘金文’也视为一次性的书法艺术,实乃牵强附会。”
笔者这一看法至今没有动摇。仍然认为,金文、石文——篆书,乃至只能在碑帖上看到的隶书、楷书、行书等,都已经渗入了刻石工匠的创造(或破坏),渗入了大自然剥蚀的“韵味”,都已不是作者的“原作”,都可视作“古代美术字”。
古代的“美术字”,已经被书坛接受为楷模性的书法艺术了,近现代创造的美术字,视作书法艺术,应该是顺理成章的。
(三)符合书法的发展规律
任何事物都是要向前发展的,书法艺术也不例外。
近现代产生的美术字,是社会发展历史前进推动的产物(社会变迁、政治运动、中心工作大量撰写标语口号之需),是经济发展商业日益繁荣的产物(经商开店办公司需要大量吸引消费者眼球的广告招牌匾额等),是文化事业快速发展的产物(新闻、出版、印刷、设计、装修等行业对新颖书体的迫切需求)。
可以说,美术字是在原有的篆、隶、草、行、楷书体,已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了的物质和精神欲望对书体需求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也可以说,书法艺术发展到近现代这个历史阶段后,“美观+实用”的自身规律决定了新“书体”——美术字的必然产生。
实践产生理论,理论推动实践。在近现代社会生活实践中产生的美术字,书法理论应该承认它,总结它,然后再来指导它。从这个意义上说,把毛笔书写的美术字——“饰书”纳入书法范畴,把它看作是五大书体的组成部分,是与时俱进的需要,是丰富发展书法理论的需要,是推动书法事业继续前进的需要。有的书家,不是觉得书法在现代文化条件下存在着危机吗?如果能够承认美术字是书法,对遍布全国城乡各个角落的美术字采取欢迎接纳态度,相信这种“危机感”不仅会消除,还会看到令人大开眼界大有可为的书法艺术新天地。
需要指出的是,《辞海》中没有“美术字”词条,在对“美术”词条的释义中说,“美术”一词欧洲17世纪开始使用,中国五四运动前后普遍应用这一名词。近数十年来,欧美各国已不大使用“美术”一词,往往以“艺术”一词统摄之。既然“美术”已经改“艺术”,“美术字”也可称之为“艺术字”。既然是“艺术字”——艺术书写的汉字,将其“收编”接纳进书法领地,也是对近百年书法这一重要实践的承认,对几代美术字写作者创造性劳动的尊重。
五、“饰书”是不是篆隶楷行草之后的“第六体”
把毛笔书写的美术字称作“饰书”,那么,“饰书”是不是篆、隶、草、行、楷书体之后的“第六体”呢?笔者认为不是,其理由是:
(一)毛笔运动没有新的方式
书法,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毛笔的运动。毛笔的运动方式决定了中国汉字——字体书体的形成。篆、隶、草、行、楷书体,都是随着毛笔运动方式的逐步复杂化依次产生的。书体发展到草,手握毛笔运动的方式已经到了复杂的“极限”(大体有18种之多)。毛笔书写美术字,笔法基本是平动、提按、顿挫,没有新的超过草书复杂运动的新方式,故,美术字不应看作是“第六体”。
(二)字形没有超出五大书体
毛笔书写的美术字,字形基本上是篆书、隶书、楷书、行楷的变形。新魏体也是魏碑体的变形,魏碑体则属于正书的大范围。黑体(方笔方形)和变形黑体(圆笔圆体等),实质也是楷书、隶书变形。至于宋体及变形宋体,更是正规的“标准”楷书。因此,毛笔书写的美术字,无论何种形状(方形、圆形、方圆形、多角形、变异形等),无论笔画长短粗细正规潦草,基本上可以视为是传统“榜书”或曰“署书”的分支或“变种”,没有跑出五大书体结体法则制约,还是不以“第六体”相称为宜。
(三)书体称谓有约定俗成规矩
五大书体形成后,虽然称之为“某体”的很多,例如钟(繇)体、王(羲之、献之)体、颜、柳、欧、赵、苏、黄、米、蔡体等,还有榜书、简书、殳书等,但这些称谓,指的风格、流派、表现形式、载体材质等,不是指的在五大书体之外的新书体。美术字和上述称作“某体”“某书”的书体一样,是一种风格或曰流派,从用笔、结体、布局上看,没有新的书法要素出现。因此,还不能说是五大书体之后的“第六体”。
夏廷献,河南省南阳市人。1944年出生于农家, 1964年入伍,1999年从海军装备部某局政委岗位退休(海军大校)。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幼时写大仿,与书法结缘。中学时,受到书法家王学睿老师直接影响,对汉隶魏碑产生兴趣。参军后为连队书画骨干。1970年后在各级机关主要从事“文字”工作,业余时间从理论和实践上探索汉字的“生命形态”。1999年出版了专著《书道犹兵——中国书法艺术新探》,提出了“战争是书法艺术之父”的观点,揭示了“兵法与书法”的历史渊源及其相互关系,探索了二者同理、同法、同势、同美的内在规律。行家认为是独树一帜的一家之言,为孙子兵法研究开拓了一个新领域,为书法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1999年之后,出版了《中国书法千字文》。在《书法导报》等专业报刊发表书法评论文章三十余万字。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出版有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戏剧脚本、游记文学、工具书等。
《杂谈书法二十年》(选载)护尾要用“力”
夏廷献:《杂谈书法二十年》(选载)试论书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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